做我的情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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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冬,寒风凛冽。 屋外滴水成冰,人说话时口中呵出的热气会在接触到空气的瞬间凝成白雾,倒像是给气流赋予了形状。 程欢就穿一件黑色吊带礼服裙,顶着这零下二十多度的气温,踩上红毯。 高跟鞋一点不合脚,风吹在裸露的小腿上,像刀子割。 程欢却恍若不觉,步履从容地沿着鲜红色的地毯一直走到尽头。她嘴角始终带着自信恬淡的笑容,像极了经历过大风大浪、在镜头前魅力四射的大明星。 然而事实是,入行五年,程欢在圈里至今没有姓名。 五分钟,从地狱到天堂,室内温暖如春。 程欢悄悄活动了下已经冻僵了的腿,不动声色环顾四周。 这种慈善晚会的座次是按照咖位来定的,地位越高越当红的,越在前排靠中心的位置。 写着程欢名字的名牌就放在最后一排角落里,她扫了眼,视线游移,最后落在第一排中间正对舞台,全场C位的那个男人身上。 沈知南。 即使隔得这么远,程欢连那人后脑勺长什么模样都看不清,但她笃定,一定是他。 粉丝数以亿计,前段时间又刚斩获含金量很高的奖项,成为国内最年轻的双料影帝。沈知南现在风头正盛,除了他,还会有谁能坐那个位置? 定了定神,程欢迈着僵硬的腿走过去,在沈知南身边坐下。 沈知南今天穿了套深色的西装,纯黑的质感,衬得他肤白唇红,像个还带着少年朝气、不羁冷艳的贵公子。 但当你凝视过他的眼睛,你才会感慨皮相带给人的感官错觉——什么贵公子,这分明是匹吃人的狼。 程欢不动声色地收回打量的视线,递了张名片过去。 纯黑色的卡面,上面用金色字体写着她的名字、电话、所属公司,还有职位:演员。 程欢笑笑,迎着沈知南莫名、不悦的神色,拨了拨头发:“我待会要直播,粉丝们都说想看沈影帝,不知道您肯赏脸出镜吗?” 又是个来蹭热度的。 和之前的那些不太,这女人的聪明之处在于,她不仅要蹭他的热度,还要蹭的光明正大。她表现地好声好气坦坦荡荡,他冷声拒绝未免太过绝情,容易崩人设。可如果不理会,就只能闷声吃下这个亏 倒是好手段。 沈知南心里冷笑,从女人葱白的指尖接过名片,仔细端详。 卡面是倒是像模像样的,卡面设计也算简洁大气,但这并不影响名片整体那股扑面而来的廉价感。 沈知南又抬眸扫了眼穿着黑色吊带裙女人,想:果然物随主人。 垃圾堆里过出来的人,偏偏心比天高,连自己的位置都摆不清,又怪得了谁。 他扯了扯唇,语气嘲弄:“网红?” 黑色的名片在沈知南指尖翻转,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:“以前都没听过,十八线的吧。” 话里明晃晃的带了羞辱的意味,女人果然生气了,不等他说出更难听的话就一把从他手里抽回名片,倔强地强调:“我是演员。” 她怒气冲冲地转身,沈知南轻蔑一笑。 明明就是怀抱着目的的接近,却还要为自己包装一层清高的表象,不容许自己那点可怜的自尊心受一点伤害。 沈知南最厌恶这样的虚伪。 不过这人未免也太不经事,沈知南一腔怒火无处发泄,好不容易有人撞上来,刚撕开个口子就跑了,沈知南闷的难受,必须出去透口气。 他抚了抚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,也站起来。 晚会还没开始,现场乱哄哄的,摄像头时不时扫过,交谈声、笑声,一片祥和。 程欢脸上挂着自信从容的微笑,步伐优雅,像走红毯般自灯光璀璨的前排走到角落里。只要走完这一段路程,就算是结束了。 程欢渐渐放松下来。 但谁也想不到,意外会在这时候发生—— 她肩带断了。 借来的大牌奢侈品礼服裙,虽然不过及膝的长度,却也厚重,只靠两根细细的带子撑着。穿起来好看,但是带子一旦断裂,布料掉落的速度不亚于雪崩。 程欢反应很快,第一时间护住胸前不至于走光,但是距她身后不足几米处,正好目睹了这一幕的沈知南笑不出来了。 吊带黑裙几乎已经变成了一件露背装,女人背上肌肤莹白如瓷,唯独在肩胛骨的位置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血色胎记,是樱花的形状。 和她的几乎一模一样。 沈知南眼神沉下来,一动不动死死盯着程欢,看那女人护着衣服狼狈离开,直到再看不见。 - “这就是你给我的礼物?” 程欢狼狈地躲在洗手间隔间里,一句话问得咬牙切齿。 电话里的男人愣了一瞬,很快反应过来,试探道:“怎么样,事情办成了?” 这人叫赵吉祥,是当红小生程嘉清的经纪人。 大概是有什么业务上的纠葛,程欢今天之所以出现在这儿,就是拿了赵吉祥一笔钱,抱着勾引沈知南搞坏他名声的目的来的。 程欢拎的清,知道自己惹不起沈知南,所以勾引的也很敷衍。谁知道程嘉清这么阴险,居然在她裙子上动手脚。 如果预估的不错,这裙子应该在她和沈知南搭讪的时候就出问题吧。然后程嘉清再找人添把火,热搜绯闻脱粉一条龙服务,这事情不就成了? “上热搜了。”程欢默默记下这个仇,又在赵吉祥欣喜若狂之前,告诉他,“不过只有我一个人上热搜了。” 就算是一起上了热搜,这种风流韵事,对于沈知南来说也只是一件比较麻烦的小事。可是作为女主角,一个不留神,程欢的演艺路就毁了。 又有谁在意呢。 赵吉祥只记得生气,暴跳如雷地骂她没用,说程嘉清瞎了眼,恼恨自己在她身上投资的成本。 程欢安静地听完,扫了眼身上破碎的礼服裙,终于露出了一点笑意:“是吗,那可真抱歉。” 程欢说完就挂了电话。 半小时后,梅姐抱着衣服匆匆赶来,当然,少不了又是一顿臭骂。 “以前和老板们一起喝杯酒你都不愿意,这次怎么想通了,博眼球都博到热搜上了?” 梅姐是个合格的经纪人,阴阳怪气完,又暗示性地安抚:“不过黑红也是红,赚的盆满钵满还是就此毁掉,程欢,选择权在你。” 往年在这种场合故意漏点博眼球的大有人在,却无一都被骂得很惨。 程欢也想在这吃人的圈子里被记住名字,却绝对不是以这样的方式。相反,她很爱惜羽毛,她不希望自己将来有一天被许多人熟知的时候,被扒出来大把大把的都是些不光彩事。 可是,五年了,她还能等到那天吗? 程欢垂下眼,无意识理了理怀里已经坏掉的高档礼服裙。 梅姐心思灵活,话音一转,又笑起来:“当然,你要是找个心疼你的,有他捧着,哪儿还用得着陪人喝酒呀?” 说白了就是找个金主。 梅姐眼神落在程欢手里五位数的裙子上,神色暧昧地简直叫人作呕。 程欢在心里冷笑,心疼? 程嘉清怕是恨不得她去死吧。 梅姐点到为止,她手下带着不少艺人,男男女女加起来两只手都数不出来,程欢虽长了副好皮囊,却并不得她喜欢。 反正这个麻烦公司是不打算帮程欢解决,未来的路怎么样,就看她的手段了。 程欢自然也明白,只是……坚持还是堕落? 这是个难题。 还没等她想明白,有人已经替程欢做了选择。 第二天,她接到通电话。 是个男人,上来就直白地问:“要做我的情人吗?” 这声音低沉磁性,腔调里带有一种名贵瓷器的独特质感,隔着信号有点失真,但程欢听出来,是有过一面之缘的沈知南。